******有限公司公主岭市支行办公家具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有限公司公主岭市支行办公家具项目(招标编号:ZCFDAHW******1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有限公司公主岭市支行办公家具。
1.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有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附注(如审计报告无附注,则需提供情况说明)];
2.4.2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2.4.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2.4.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一项类似业绩(提供委托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4)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758号
联系人:史先生0431-******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项目负责人:刘鹤群0431-******
投诉联系人:杨雯博******745
******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