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EMC(电磁兼容性)和WIFI测试认证系统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NX******ZB-BHCX
2.项目名称:EMC(电磁兼容性)和WIFI测试认证系统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9,5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9,50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MC(电磁兼容性)和WIFI测试认证系统 | 一批 | 详细需求请投标人参阅招标需求文件 |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6.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20个自然日内交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截至评标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无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投标函》作出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6)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 ;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3.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2月0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3.本招标公******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4.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现场踏勘:无。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713
联系人:邓小姐 龙先生
电 话: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联系人:陈先生 李小姐
电 话:0755-******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