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宜宾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我局起草了《屏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结合前期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6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屏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建设局
2025年3月12日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4月6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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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屏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建设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