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砚峡乡硬化道路及水毁道路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SL-HTGJ******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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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侯英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3-14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17 09: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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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亭市砚峡乡硬化道路及水毁道路维修项目001 | SL-HTGJ****** | 工程-施工 | 887180.53(元) |
公告内容
华亭市砚峡乡硬化道路及水毁道路维修项目竞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市砚峡乡硬化道路及水毁道路维修项目******改革局以华发改项目[2025]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亭市砚峡乡硬化道路及水毁道路维修项目
2.主要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砚峡乡东沟社区
建设内容:对砚峡乡境内部分塌陷路段实施结构性修复共计93.57米,280.17平方米;硬化道路5250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887180.53元。
4.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内容。
7.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25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质量要求:
1.技术质量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性强制性标准。
2.工程分包要求: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施工员岗位证书;
(4)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4日1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7日9时59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待招标时间截止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招标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招标完成后,各投标人在2025年3月21日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邮寄或送达至******有限公司(******居苑外围商铺2楼2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招标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华亭市砚峡乡砚峡村靳家湾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居苑外围商铺2楼201室
联 系 人:侯英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12030)进行投标竞价